臺中市忠明國小不分類資源班102學年度實施計畫(102.8)
壹、依據:
一、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要點。
二、特殊教育法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
貳、目標:
一、針對各類身心障礙學生及特殊需求學生進行補救性之個別化教學與輔導,提供個別化教育計畫,並增進其生活基本能力、發展良好社會適應能力。
二、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獲得有效率、合適的學習方法。
三、培養身心障礙學生對學習的興趣,以達適性發展,發揮潛能。
參、行政組織-- 特教推行委員會
設置主任委員1 人,由校長兼任。執行秘書1 人,由特教組長兼任。委員15 人,由校長就下列人員聘派兼之,特推會兼任人員均
為無給職。
一、各處室主管4 人,由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輔導主任與總務主任兼任。
二、普通班教師6人,由各學年主任兼任
三、特殊教育教師 2 人。
四、在校特殊教育學生家長3人。
肆、師資:
一、資格:具有合格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編制與授課節數:兩位教師共36節。
(一)導師一名:每週16節。
(二)專任教師一名:每週20節。
三、職務:
(一)接受轉介及篩選、診斷疑似特殊需求學生。
(二)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三)編寫適性教材,製作教具。
(四)確實實施教學與評量工作。
(四)參與特教相關研習,不斷充實特教專業知能與技能。
(六)全方位了解學生,與普通班教師保持良好溝通,以求事半功倍之效。
(七)與家長保持良好的聯繫,定期召開IEP會議。
(八)提供家長及普通班教師諮詢服務。
(九)對全校師生宣導特殊教育理念。
(十)對學生做生活、生涯輔導,及後續追蹤輔導工作。
伍、服務對象:
一、經鑑輔會鑑定通過且安置於不分類資源班的身心障礙學生。
二、經鑑輔會鑑定為疑似生。
三、鑑定前,經評估需先介入輔導者。
惟人數過多時,以第一類學生為優先,其次為第二類,最後為第三類。
陸、原班級編班配合情形:
一、叢集編班:
如有需要,可將2-3程度相近的特殊教育學生編入同一普通班,以利於排課與教學。
二、分組排課:
(一)區塊排課:為兼顧學生在普通班及資源班之學習,教務處應於開學前協助資源班排課,將資源班同組學生需要的課程排在同一時段,並於全校普通班全部課程排定前完成。
(二)資源班同組學生於原班該時段抽離之科目,應與當節資源班所上之科目相符或是安排彈性、綜合課程,以避免造成部分科目抽離之學生,課程遺漏或重複上課之現象。
柒、學生分組方式:
一、每節每組教學以輔導三至六人為原則,但經資源班二位老師討論後實施之教學,則不受人數之限制。
二、資源班老師依學生程度、年級,採同質性分組排課教學。
捌、教學型態與內容
一、教學型態:
學生到資源班上課時數,依照學生需要做最適當之安排,惟至資源班上課時間不得多於原班級時間之二分之一。
資源班之排課可採下列方式:
(一)抽離方式:利用原班該科目上課時間,將學生抽離至資源班上課。
(二)外加方式:利用早修、彈性課程等上課時間,做彈性靈活運用。
(三)混合式:兼採上述兩種模式排課。
二、教學內容:應視學生能力與需求,配合九年一貫課程。
(一)標準課程融滲式教學(包括簡化課程、改編課程及降低年級課程)。
(二)學習技巧之輔導。
(三)特殊需求課程:社會技巧、社會適應、溝通訓練、聽能訓練等等。
三、教材內容:
(一)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課程之教材。
(二)國民小學教育階段課程之簡化教材。
(三)其他:教師所編選之自編教材等。
玖、學生評量方式與成績計算方式:
一、評量方式:
(一)為有特殊需求的學生改變評量方式,例如:延長考試時間、另出試卷、報讀、作答方式調整(如:口語回答、操作…)等。
(二)重視形成性評量,作為教學進行的依據。
二、成績計算方式:
(一)抽離式:以資源班成績為主,但加註採資源班成績。
(二)外加式:以原班的成績為主
拾、學生回歸原班的方式與標準:
一、回歸標準與程序:有下列情形之學生,得由原班導師、資源班教師或家長提出改安置,經由校內特教推行委員會召開回歸審議會議通過後,方可回歸,回歸追蹤半年後,無特殊需求,則提報鑑輔會撤銷身份:
(一)該生該科目定期考查成績連續兩次達全班成績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該生之學習態度、學習習慣、適應能力等有顯著進步。
(二)人際關係有改善,可以與班上相處。
(三)因其他原因造成無法接受資源班服務者。
二、追蹤與輔導
(一)對回歸原班之學生,定期與導師、科任老師、學生晤談,瞭解學生的適應情況,並做協調溝通的工作,持續三至六個月。
(二)學生回歸後,如不適應普通班課程,而需再接受資源班輔導時,得由原班導師、資源班教師或家長提出,經由校內特教推行委員會通過後再依程序入班。
壹拾壹、空間規劃:
一、資源班分二間教室上課,不會互相干擾,教室位於四樓,明亮寬敞,旁有廁所與飲水機,且有電梯供行動不便學生到達。
二、整體教室的空間規劃,以開放式的空間設計為主。
三、資源班旁設有一間教具室兼巡輔辦公室,便於統一收納教材教具、製作教材,也提供巡輔老師為本校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教學使用。
壹拾貳、壹拾貳、經費:
一、資源班經費按規定編列,專款專用。
二、其他經費由總務處寬列支用。
壹拾參、本計畫如有未規定事項,悉依現行有關規定辦理。
壹拾肆、本計畫經校長及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核准後施行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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