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孟瑛如(新竹教育大學特教系教授)  

    一月十二日,多家平面、電視及電子媒體強力報導某安親班老師私自餵予學童「利他能」(管制類處方藥物),報導中以不當醒目標題將「利他能」稱為「兒童古柯鹼」,且於內容中對於「利他能」的療效及副作用方面有許多不實報導,引起許多患童家長及教師的恐慌及疑慮,筆者在一天之內接了不知多少詢問的電話。
 
  詳細閱讀相關報導後,覺得報導遺漏了原應處理的重點,亦即這是未經學童監護人知情且未經醫師正確診斷處方,便私自給予學童管制類藥物的違法不當事件;任何正常人任意服藥都有可能會有問題,否則藥品便不須有管制的規定。而這些引起誤解的報導中,筆者覺得還有些觀點宜澄清:
 
  以「兒童古柯鹼」指稱利他能,是明顯不當的汙名化:國內注意力缺陷過動症(ADHD)治療藥物利他能,主要用於治療過動症及嗜睡症,商品名是Ritalin。筆者去年曾以服用ADHD藥物的五百一十個國小個案進行一項研究,顯示多數確診的ADHD都有接受藥物治療:服過利他能者有百分之六十八點五,服過「專思達」者有百分之三十點五,服過「思銳」者有百分之三點五,同時合併服用利他能與專思達者占百分之六點六。可見目前國內使用利他能做藥物治療者占多數,但因國內開始健保給付專思達及思銳的時間較短,因此日後三項藥物的使用比率可能會改變。
 
  根據「世界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所列的ADHD行為診斷標準,分為注意力不良症狀、過動症狀、易衝動症狀等共十八項行為特徵,本研究問卷中將這十八項行為特徵以五點量表呈現,分數愈高代表程度愈嚴重,分數愈低代表程度愈輕微。使用相依樣本t考驗來分析學生服藥前後行為特徵,發現利他能組及專思達組,在服藥前後行為的十八題皆達到顯著差異(p<.001),且服藥後的平均數都比服藥前低,表示服用利他能與專思達確實能改善注意力不良症狀。
 
  至於報導中指出,利他能會使人有成癮問題,根據臺灣兒童青少年精神醫學會在一月十三日所發新聞稿中指出,利他能的化學結構類似安非他命,但是效價比安非他命約弱十倍,在臨床治療劑量內並無造成腦傷的報告,所以其被吸收較慢,且要較長時間才會與多巴胺轉運蛋白(dopamine trans-porter)結合。這可以解釋服用口服利他能,不會產生如同古柯鹼一樣的欣快感現象。
 
  前述研究發現,這也與臨床醫師治療患者時所觀察的情形一致。如果所謂會成癮,應是指不服該藥時會不停想找藥來吃,以維持欣快感,事實上根據筆者在教育現場所觀察到的情形,許多學童都是要提醒才會服藥,並不會有想要找藥來吃的情形;同時,利他能已是自一九五○年左右開始使用的藥,如果有很大的成癮問題或是不可收拾的後遺症,多數媒體應已作過許多大篇幅報導,甚至該藥不可能現在仍在醫療體系內流通,並得到多數兒童心智科醫師的認可。

<本文轉自http://www.mdnkids.com/specialeducation/detail.asp?sn=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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